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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王盛
  发布时间:2015-05-13 17:08:10 打印 字号: | |
  王盛,女,1981年9月23日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四级法官,2008年3月进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被任命为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3年开始独立办案,现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

  该同志政治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自觉学习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为一名法官,面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考验,从不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自觉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该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从事法院工作以来,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的优势,脚踏实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时刻以工作为重,由于孩子年幼,上班时间开庭审理案件,下班后将案卷带回家中,常常等孩子睡着后撰写法律文书,妥善处理了大量婚姻、赡养、交通事故、邻里纠纷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该同志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王盛同志担任书记员期间多次被评为院优秀办案助手。2013年办案至今,共审结600余件民事案件,每年结案数名列全院第一,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一件多,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案件,调解案件无一反悔,无申诉、缠访、上访或矛盾激化现象发生,审判质效考核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11月30日法院开展的审判质效专项攻坚活动中,被评选为审判质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3年荣立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4年荣立市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2013-2014年度被评为河北区“三八”红旗手。

  该同志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创新精神。她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多年来注重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其中《论大规模侵权责任承担机制构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获天津市法院系统2011年学术征文优秀奖。她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结合民事案件多、细小琐碎、当事人诉求迥异等特点,针对不同对象总结出“三必须”调解工作法,真诚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她撰写的《实施“三步法”修复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当事人关系》被天津市高院信息采用,并运用到日常案件审理当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同志在完成本职审判工作的同时,还主动担负起到交管部门进行普法宣传、对本院新入职干警的培训、市法院舆情监控活动。她审理的案件在天津法院直播网上进行直播,收到较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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