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以王建新为组长的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一行五人莅临我院,开展座谈会,督导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副院长周宏、冯子明、宋哲及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代表院党组表示,对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度重视。他认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法院改进自身工作不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严格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随后,副院长、教育活动工作小组组长宋哲向督导组汇报了法院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准备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教育活动实施以来,我院按照区委要求,认真传达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统一组织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明确成员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他强调在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环节上,我院将以区委规定的三大环节为前提,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和职业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法院廉政建设为重点,将活动实施内容细化,力求活动能够形成自身特色,真正取得实在效果。
督导组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对我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工作小组组建及时,分工明确,活动安排认真细致,准备到位,体现了开门搞教育、教育活动与实际工作两结合双促进的宗旨,为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能够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组长王建新同志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与督导组沟通联系,继续做好材料准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是做好动员大会前期准备工作,确定动员大会时间,保证动员大会顺利开展。
三是按照区委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