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部署,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区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
一是成立组织,提供保障。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及院级领导组成,成员为16个部门正职,工作小组组长由副院长宋哲担任,副组长由政治处副主任方桂英担任,具体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成员由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等部门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材料撰写、宣传报道、梳理和查找问题等工作。
二是明确思路,落实要求。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思路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机关有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我院实际,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河北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原则:一是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司法廉洁教育,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教育实践活动,同步进行、同步推进;二是教育实践活动要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抓住重点、转变作风,严格整改,抓出效果,切实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三是认真查找院领导班子、部门班子、审判人员、行政人员重点整改问题,落实一岗双责,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存在问题;四是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教育活动,形成更加优良的作风,促进法院建设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