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根据院里的相关规定和我当书记员、助审员的一些经验、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
书记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而繁杂,涵盖了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归档直至执行等各个层面,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书记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完成情况关系到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针对此重要性,院里对书记员除了有相关制度严格要求外,还从以前一年考核一次改为现在的半年考核一次。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调整心态,尽快实现从学生到国家公务员的转变。
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既然我们选择了法院工作,就要服从党组安排,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分配我们什么工作我们就要不遗余力地做好,珍惜这个岗位。在初期对自己一定要有一个好的定位。 为什么这么说呢,针对现在有的新来的个别书记员可能会认为书记员不过是抄抄写写、办办杂事,甚至认为书记员可有可无。有些书记员认为自己是处于从属的地位,相对于法官的工作而言是一个配角,只要做好记录、送达及订卷等工作就可以了。有的书记员可能会经常面对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发现现实与学生时期的梦想原来差别这么大,就会产生畏难和抵触情绪,甚至失落。针对上面的现象,我要强调或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劝诫大家一定要摆正心态、对自己有一个好的定位。首先这份工作是来之不易的,经过层层筛选选拔竞争得来的。尤其是你们现在虽然是书记员,但不可能当一辈子书记员,早晚要走上神圣的审判道路,也就是书记员是法官的必经之路,也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学习园地。书记员做不好的话,法官也就无从谈起。想当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先从书记员练起,在做书记员的过程中一面锻炼自己,一面向前辈学习,学习庭审技巧、驾驭法庭的能力、疑难案件的处理方法等,用心学,就会受益匪浅,这远比自己摸索来的快。
(二)对工作有热心和耐心。
书记员的工作态度如何,影响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认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有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有的当事人脾气急躁、有的不懂法律,有的对审判员有抵触情绪,这就要求书记员不论多忙、多累、当事人文化层次、态度如何等,都要热情接待,更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能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要尽量解释,尽可能耐心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平息当事人的情绪。给当事人留下一个好的初步印象,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为后来的审判工作、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三)工作要细心、有责任心。
书记员工作很琐碎,比较繁杂,在工作中要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因为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书记员千万不要认为反正也不是我审案,出了错案也不是我负责,一定不要有这种想法。每一个案件都要当做是自己的案件来对待,比如案件从立案庭分过来,第一项工作就是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传票的各项内容一定要填写准确、明确,决不能出错。这看起来是小事,但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审判员按时开庭,原告没来,被告来了,案件依法按照撤诉处理。或者相反,案件依法缺席审理。庭开过了,法律文书也草拟好了,过两天,一方当事人拿着传票找来了,说要开庭,原因是双方传票的时间填写不一致。再比如说,退给当事人材料一定要打收条或记入笔录,不然将来当事人不承认,说是你把材料或证据弄丢了,你说怎么办,什么办法也没有。出去调查,一定要带好卷宗,不能离手,不能丢失一样材料,法院有句老话,卷在人在,卷丢了,你的工作也就丢了。为什么这么严重,因为卷中会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一些证据材料是原件,一旦丢失,永远不能补救,这就会使当事人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后果很严重。再举一个例子,公告案件,首先需要交纳几百元公告费,等了好几个月,原告终于等到开庭的日子,突然发现书记员只通知了原告,忘记通知被告了,这怎么办,只能安排另行开庭,但还需要交纳公告费,让原告再交,显然不合理,因为这时书记员的过失,只能书记员和法官承担,另外还要耽误原告的时间。另外,审判员的判决书都是根据庭审笔录来写的。记录的时候,有时在笔录中就一字之差,就会惹来大麻烦。记录不好,判决书就写不好,如果记录错误的话,就会造成错判,后果非常严重。判决下发后,就需要订卷。一个案子办到最后就是形成一本小小的卷宗,别人看你办案质量就是通过这本卷宗来看。装订的顺序、字迹的填写都马虎不得,要认真填写。特别是现在各级法院都在狠抓质效考评,工作中一步不到位就会影响到下一步。书记员对案件负责的同时,对法院的建设也要负责,比如庭审结束后,关闭电脑,切断电源,关好法庭的门窗。
(四)工作中要虚心。
作为一名书记员,不要认为自己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满腹经纶,就无视他人。这就要求对待领导、同事要有礼貌,法院有200多人,每天会遇到许多同事,见面首先要打个招呼,以示尊敬,别见人不理。在工作中要不断向身边的老同志虚心求教,以身边业务骨干为榜样,边干边学,做到手勤、嘴勤;遇到问题要做到勤学、勤思。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种案例,多问几个为什么,法官为什么这样认定事实和证据?法官为什么这样裁决,理由是什么?在案件裁决后与审判法官交流,请教他们思考案件的方法,看问题的角度。把自己对案件的想法提出来,与审判法官讨论,请他们指教,直至自己彻底搞懂每一个为什么。为什么这么说,就是等你们真正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发现实践和在校园中学习的理论还是有出入的,如何做到学以致用,就是要多向周围的法官学习,针对目前我们院的工作模式是一对一,也就是一个书记员会长时间和一个法官工作,每个法官身上都有自己闪光的地方,比如这位法官调解能力较强、那位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另一位法官工作严谨,多向前辈学习。平时从自己师傅身上学习优点之外,还要注意摒弃一些不好的习惯做法,不要照抄照搬,要学会取长补短。因为一个法官有一个法官的经验做法,你可以通过和审判长开庭、帮助其他法官开庭的机会,多学习其他法官身上的优点和长处,充实自己,这样做为以后的当一个合格的好法官奠定基础。
(五)团队意识。
在工作中要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尤其在民庭,比如一上午庭审后有的当事人闹庭,或者就是坐在法院不走,作为年轻人,尤其是新来的干警,就应当与庭里的同志们一齐应对,帮助劝说、教育当事人,别说我饿了,我得去食堂吃饭,或者我害怕,我躲一边,都是不行的。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就是一方面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中,可以使自己得到学习和锻炼,另一方面也能体现出团队意识、大局意识。
(六)服务意识。
要做好审判辅助工作,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安分守己、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 书记员几乎每天都和法官打交道,承担着审判辅助工作,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不是融洽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每个法官庭审思路、语言表述等各有不同,这就要求书记员要多和法官交流沟通,了解法官的工作特点,领会法官的内心想法。比如做调解工作时可以一齐协助法官从法官没有想到的角度做工作,或者看到当事人经法官做调解工作后有些松动,内心犹豫的时候,你就可以根据法官的思路说两句画龙点睛的话,让当事人确信法官的劝说是有道路的,这样可以促成调解。但前提不要乱说、不要与审判员反向的说。这点我和我的助手就配合的比较好,尤其调解时,她话不多,但在关键时候,就会说几句有分量的话,或者我出去给另一方做工作的时候,他就帮我在法庭做另一方当事人的工作。当然,有的法官可能不习惯书记员参与,这还要自己判决法官的审批习惯而定。
在工作中有时法官说话可能急一些,或工作中有失误的时候法官可能会批评几句,不要不高兴,耍小性子,产生对抗情绪。这是工作中难免的,也是快速成长要面对的。一定要放平心态,虚心接受。反思工作中有不到位的地方,以后一定要注意。
另外说明一点,这里说的服务,不是说要依附于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好像只是依附于法官。但这些具体工作都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只是一开始说一个结果,怎样去完成,就是你书记员的事了。这就涉及到下面的创新意识。
(七)创新意识。
也许有的书记员认为,只要听从审判员的指挥,他们安排什么,干好什么就行了,这是不正确的,书记员应该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地听从指挥。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完成工作,提高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像基层法院办案压力很大,尤其是这几年来结案数逐年上升,如果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不动脑子,只蛮干的话,不但自己累,也会影响到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比如有事故需要鉴定的,因为时间较短,可以一上午安排两个庭审,或是两个案件是一个保险公司的,可以安排两个庭审等。有的当事人通过送达,发现有调解意向的,要及时安排庭审,以免反悔。在送达传票和诉状,可以集中安排到一个时间,不要一会去一趟法庭,一会忘了一本卷,又跑回去拿,既累,又耽误时间。我一直在四楼工作,有时需要到二号院扣除审限,之前我就会想在三楼到一楼之间有没有我要做的工作,比如打外线电话要到三楼办公室、安排陪审员,要到二楼、调卷或归档要到一楼等,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体力,提高效率。有时看到有的书记员很忙,工作也很辛苦,一会一趟,但没有效率。具体方式方法要多学习周围有经验的书记员的做法,同时自己也要在工作中多动脑、多体会、多总结。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巧干加实干。
(八)自律意识。
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出,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这就要求书记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凡事须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也就是话不要多,嘴不要碎。现在有的当事人太坏,会套话,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时候给你录音,以后一旦败诉,会以此作为上访、无理取闹的依据,所以在说话过程中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该说的话,不确定的话不要随意说。同时在庭审中,要保持中立态度,不能歪曲事实,主观臆断,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
(九)学习意识。
1、强化学习法律知识。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协助审判员做好庭前、庭审和庭后的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办案助手。例如,在庭审记录时,对于当事人一些比较口语化、重复的陈述,需要在忠于原话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删减。如果没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就无法抓住重点,不知道当事人的哪些陈述会对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出现记录不准确或者漏记的情形。再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映法官的真实意思。只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书记员尤其要熟练掌握程序法,如庭前准备工作、财产保全、庭审记录等等。像庭审中传唤证人到庭,法律对这方面是有规定的。书记员应提前知道这些格式,比如有的法官没有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书记员在笔录中要补上。法官忽略的,可以通过电脑提示法官,不是主要的问题,书记员也要补上,这就要求书记员一定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同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熟练掌握。
2、强化学习社会知识。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反映了许多不同的社会现象。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以及各种社会矛盾,人际关系交织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审理案件,仅凭法律专业知识是不够的,没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就不可能审理好案件。有人就说法官就是一门杂学专家,如果除了法律什么也不懂的话,不仅会出现审错案的情况,还有可能被当事人利用,成为达成违法目的的工具。
3、文字综合能力。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书记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要具备“快、准、全、细”速录基本技能,达到记录时不失原意,又能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的效果。在这个基础上,又要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加强文字功底的锻炼,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比如有的被告答辩,“收到诉状后我详细看了很长时间,今天来法院出庭,对原告说的我不同意,他说的都不对,根本就没有这么回事,下面我说说实际情况”。这么多,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
4、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这是书记员的基本技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技能。
(十)服从意识。
要熟记并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关注内部网,对发布的规章制度要熟读并牢记,不能视若罔闻。比如宣判后要三天内订卷归档、诉讼费满1000元的要转合议庭审理、退费数额满元的要由主管院长审批、确定开庭时间后,在向诉讼参与人送达传票的同时,在网上登记开庭情况、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后,填写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申请表,至少在开庭前十日内到立案一庭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另收取诉讼费80元,异议成立的,诉讼费全退等等。
同时,法院对书记员的形象也有要求,因为书记员的形象也书记员经常与法官一起办案,如果不注重自身的形象,就会影响到法院的形象,有损法律的尊严。这就要求书记员应当正确着装,不能混装,衣服要整齐、干净。尤其是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注意司法礼仪。另外,根据院里的要求,不要披头散发、佩戴首饰、染头发等。
三、职责范围: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1、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文书填写,均应用钢笔或签字笔。
2、收案。案件从立案庭到审判庭后,由内勤分到各审判组。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应先在内勤案件登记簿上签名。随后检查卷宗相应内容是否齐全,如是不是遗漏当事人、是否存在主体不适格情况、是不是交纳诉讼费等,如有这些情况要及时向审判员报告。另外,院里规定撤诉案件从哪位法官那撤的,在立案时还要回到哪位法官那审理。如果立案庭没有审查出来,将撤诉案件分配到其他法官处,如果发现要向审判员报告。检查齐全后在自己的案件登记簿上登记。
3、发送副本。开庭时间和地点确定之后,通知各方当事人领取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并告知其时间。并在网上查找关联案件,如有关联案件,要告知审判员。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告知自然人开庭时应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要求、并备齐相关证据材料。告知单位准备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送达回证项目要填齐了,被告要署名、日期及联系电话等。如是同住家属签收的,在备注栏注明近亲属的关系;如是法人工作人员签收的,要注明工作部门和职务。在送达回证上签名,针对会有几次开庭情况,建议在每次写回证时在旁边备注那天开庭。另外,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针对送达难问题,这个非常重要。确定开庭时间后,在向诉讼参与人送达传票的同时,在网上登记开庭时间。
4、在等待开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
诉讼保全申请,在收案检查案卷时,如果发现有保全申请,应初步检查申请是否合法,财产线索是否明确,是否有相应的担保并及时告知承办法官。如果要做财产保全申请,应及时通知申请方缴费并收回蓝色的缴费单回执,及时完成裁定书的校对、打印等工作。并准备协助查询通知书、协助冻结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介绍信。送达回证、笔录纸等。调查取证,应准备介绍信、笔录纸、工作证、相应的诉讼材料等。
(二)庭前准备:
书记员应提前10分钟到法庭,等候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都到了,要把当事人叫到法庭按指定席位就坐等候开庭,不能在楼道内堆集。如双方当事人到庭,应立即核对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如是当事人本人出庭,要核对身份证,或单位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人出庭,应按照新民诉法规定核对情况,是律师的要出事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是近亲属的,要核对是否有明确证据证明是近亲属关系;如是推荐的,也要审查推荐信内容。承办人法官到庭后,要宣布法庭纪律,声音清晰、洪亮、准确。
(三)开庭审理:
庭审中,集中精力,完整的记录整个庭审过程。
1、首先讲一下对庭审记录的要求: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书记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具体地讲,一要快。书记员在庭审中一定要快,要有连续记忆的能力。二要准。记得准,能准确反映案件审理的过程,记不准,变了味是不行的。三要全。要全面反映庭审,全面反映每个人的动态。喜怒悲乐都要记下来。如当事人情绪激动、哭泣、摇头等,都要记录在案,这样做可以更准确还原庭审过程,也帮助承办法官写判决时回忆当时的情形。忠于原貌,方言土语也要记。不知道,人家说是知不道,你就要记知不道,这才是原始。如有相关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和记录,被审判员制止、警告或采取措施的,应计入笔录。对庭审中发生的其他意外或反常情况,必须如实记载。四要细。书记员工作要细,数字、日期等一定要记准确。笔录中不能有错别字。5、为了记好笔录,应在开庭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争议焦点,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尤其是对一些专业术语要提前掌握。审判员与书记员配合要默契,审判员一般在遇到记录的内容比较多或特别重要时就会放慢速度,书记员要准确记录。从书记员的角度,如果无法跟上庭审速度或听不清时,一定要当场向当事人或法官提出,不能敷衍带过,或随意猜测。6、要在格式上符合规范。除了庭审的眉头外,法庭调查(包括其中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以及休庭、闭庭等各个环节都要清晰的显现出来。比如有的审判员,在庭审最后,发现还有问的问题,需要回复法庭调查,这也要清晰的记录在卷。
2、下面具体讲一下应如何记笔录。
在苦练基本功的同时,要掌握记录方法,记录技巧,做到详略得当。因为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书记员不可能做到一字不落地记录,而且也没有必要将当事人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记下来。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
方法一般有:第一,取答舍问法。对一些常规性内容,如宣布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名单等,可以按照格式先填写。法庭事实调查部分出现记录速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记下答话,问话暂空,其余部分伺机或事后及时补上。但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时间、地点、数据等则必须当场记录,以免漏记。
第二,合理取舍法。书记员在记录过程中应该发挥能动性,在准确分析出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的基础上,对重要情节应尽量按原话记,尽量全部记下来,对一些答非所问、一般情节、重复罗嗦的部分和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或者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一下,文字精炼些。但应特别注意不失原意,如果违背了这一点,那么再精炼、再概括的文字也失去了意义。(注意:庭审中对审判人员重复陈述的内容,或概括当事人的陈述的内容,你们一定要记下来。这时他们是在提示你这些内容是重点,要记下来,你千万不能楞在那儿)。
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
第四,取新舍旧法。对庭审中新的证据、线索和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案卷已有过的材料或有书面文书的,则可从略记录。
第五,归纳整理法。当审判员问话时,在审判员的角度,很清楚的知道审判员要问什么。然后,用最简要的法言法语记下来。在当事人的角度,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意思明确、语言表达通畅,就要尽量记下当事人的原话。如果当事人叙述语无伦次,多次反复或东拉西扯时,应抓住实质,理顺头绪,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归纳记录,但不能任意取舍。
(四)庭审后的事务
闭庭后合议庭案件或其他案件两日内到网络中心调取合议庭开庭录像、刻盘。
庭长审批后一周内校对判决书,到打印室登记打印判决书并通知当事人宣判,打印宣判笔录、送达判决书、填写送达回证。
(五)整理、装订和归档。
校队文书是否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成员的名字、案号、数字是否正确、语句是否通顺等。一定要仔细,保证文书送达时没有错误。
(六)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扣除审限的、评估鉴定、公告、关于案件中止、案件报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退费、案件上诉后的处理、对于发回重审的处理,负责案件报结与归档工作、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上述内容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再详述,咱们院都有明文规定,可以事后阅读。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到此,希望各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尽到自己的职责,与自己同组的审判员和谐相处,齐心协力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争取先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再做一名优秀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