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暑期,我院执行庭受理一起拖欠工资纠纷,被执行人系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林某系河南省来天津务工人员,在被执行人单位务工,并被被执行人长期拖欠工资,家中经济本不宽裕,又因病住院治疗花去大笔费用,经济上捉襟见肘,极为困难,且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庭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精干力量负责此案。多名执行干警为申请执行人能够早日实现合法权益,顶着炎炎烈日,在高温酷暑下,多方奔走,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在对中国中铁某局还有未结工程款的线索后,执行庭领导立即亲自带队在近40℃高温下到工地上多次找到项目部核实情况,同中铁某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下发手续、文件,要求中铁某局暂不结算工程款,协助法院执行。
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多次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对工程款解封。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作被执行人的工作,加之采取强制措施的压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全部款项,案件得以高效快速顺利执结。申请人满含热泪对本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及执行效率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