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院受理房某与王某腾房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被执行人王某将坐落于河北区南口路的一处平房腾交原告房某。
本案的执行遇到的困难为诉争房屋面临拆迁,被执行人以此平房系历史原因且导致其一家丢失一处住房为理由拒不搬出,王某及其妻甚至发誓将以死抗争,情绪极不稳定,处理不好此案极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为妥善解决此纠纷,执行员多次耐心倾听王某的诉求,了解其真正的原因,帮王某想办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于诉争房屋被列为拆迁房屋,执行人员为此又多次到拆迁单位走访,从侧面了解王某的内心真实想法,并得到拆迁单位的积极配合。
本案经过耐心细致和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房某主动提出愿给付王某相应补偿款,王某自动将房屋腾交房某。至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以根本解决,本案得以圆满解决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