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开展清理长期未结积案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06-20 1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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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审判质效,压缩长期未结案件,进一步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5月21日至11月20日,我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清理活动,力求实现未结案件总量1000件以下,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80件以内的工作目标。本次活动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明确职责。在全面查清积案数量的前提下,确定各审判庭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庭清理工作;分管院长、庭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明确分工,抓好督促检查和出面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二是调整分案。对未结案件数低于部门平均结案数10%以下的给予填坑加分,每填1个案件,从年初制定指标的加0.1分调整为加0.3分;对未结案件数高于部门或同类平均结案数10%以上的,暂停两周工作日的分案。三是控制审限。各庭严格控制报延、中止的审批,严格审查案件中止和不计入审限案件的原因。案件中止和不计入审限事由消失后,立即恢复审理,避免人为拖长案件审理时间。四是重点检(评)查积案。一方面,对于超过过六个月审(执)结的案件,重点对庭审录像、庭审笔录和合议庭审理报告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纳入质效考核;另一方面,对超过六个月未结的案件,审判委员会或审判专业委员会将对庭审进行评查。五是兑现奖励。专项活动结束后,根据完成情况,对突出的审判庭和人员予以奖励,并将清积成绩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