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刑庭六项措施推进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01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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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刑庭青少年维权岗积极落实刑事诉讼新要求,大力推进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在帮教工作中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出多项新举措,切实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荣获“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一是建立评估干预机制。完善心理辅导工作,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环境、犯罪过程、作案动机、监禁后的心理适应性进行全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和干预方案,并根据方案从法理、情理两方面进行开导,帮助其认知自我、自主改变。二是规范社会调查制度。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每案必调查、一人一报告”,并将调查报告作为审判、心里矫治、回访跟踪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三是优化陪审选任机制。为消除未成年人的对抗情绪、更好进行感情交流,选任团委、妇联、工会、学校等机构熟悉青少年特点、热心青少年事业的人员作为陪审员,充分发挥其在庭审教育、社区矫正、帮助就学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强化庭审教育功能。推行圆桌审判方式,避免未成年人产生恐惧心理;由女性法官担任审判长,使用平实易懂庭审语言,拉近与未成年人心理距离;分析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找准“感化点”,因人、因案施教。五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与区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将未成年犯罪人的犯罪记录妥善封存,以避免犯罪“前科”对未成年发展造成影响,确保其更好回归社会。六是健全回访帮教机制。强化庭后延伸,抓好跟踪教育,加强与社区组织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各方面情况,并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鼓励他们重新树立正确人生目标,有效预防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