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最高法院授予包括我院在内的全国83家法院“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代表我院到会接受表彰。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4年,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审判执行等各方面工作又有了新的提升和发展,我院成为天津法院系统唯一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的单位。
会后,刘金洪及时向全院传达了获奖情况,并要求全院干警要以这次嘉奖为契机和动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