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桐利深入河北法院,就法院系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调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祖文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从善陪同,河北区委书记孙宝华,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志强,市高院副院长张勇,河北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姚建军,河北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春,和平法院院长李鹤贤,河北法院院长刘金洪,西青法院院长王瀚参加。
会上,围绕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任务,张勇、姚建军分别代表市高院和河北区委政法委,汇报了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思路和想法,李鹤贤、刘金洪、王瀚结合各自所在法院实际,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袁桐利对大家的发言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各级政法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紧抓好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同时,还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多方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法院系统要按照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要求,在中央政策指导下,立足实际,摸清涉及改革的关键数据和重要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的研究论证,制定出高质量的改革方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各个方面,分析查找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再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积极推动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实施改革。改革要分步骤进行,并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同时还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