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以来,股市出现持续上涨,出现一片大好的局面,尤其是春节以后更是进入“疯牛”阶段,众多市民纷纷入市,一时间,证券交易开户出现排长队等火爆情形。
有当事人曾向我院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在某证券公司有开户并持有若干股票,请求法院予以执行。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根据近段时间以来众多市民入市的现状,决定对被执行人证券开户及持有股票情况展开调查,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为此,局领导在执行局内统一汇总调配,针对清积案件及其它执行程序中可能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依照新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专项活动中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财产“四查”之相关规定,在原有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采取查询被执行人证券开户及股票持有情况等调查措施,几次分批指派专门人员前往中国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中心查询被执行人证券开户信息及持股情况,此举既避免散兵作战,又极大的提高了调查效率。
截止至2015年4月底,我院执行局在中国证券登记交易结算中心共查询756名被执行人的证券开户信息及持股情况,并针对于此执结了一大批远年疑难执行案件,并得到了院领导和市高院执行局的一致好评,此项工作通过对被执行人股票账户采取查控措施,极大的震慑了被执行人,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