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我院与区妇联召开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出席会议,区妇联主席张书谦,区妇联副主席林秀敏、冯尊和各街道妇联主席应邀出席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巍,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方桂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魏华山、张国庆,各业务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士健主持。
会上,民一庭副庭长张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立案一庭庭长宋自谦介绍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条件,各街道妇联主席和我院业务庭庭长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深入交流。会上,我院与区妇联签署了《河北区人民法院与河北区妇女联合会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纪要》。
张书谦表示,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推进《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半边天家园、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形式多方位的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切实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妇联干部、街道妇联干部和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反家暴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深入基层进行矛盾排查,对有家暴倾向的家庭建立台账,充分发挥楼栋长和志愿者的作用,定期入户走访,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帮助受家暴妇女。三是构建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有效发挥法院、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救济优势,相互配合与协作,为受家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医疗救治等多渠道的保护和帮助,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高工作协调性,确保衔接措施无缝,宣传联动有效。
刘金洪强调,一是要深入理解反家庭暴力法,正确适用有关规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增强了整治家暴行为的力度,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实际,规定了包括干预、制止、调解纠纷、民事处罚、刑事处罚等公权力介入手段,给予了家庭弱势一方有力的法律保护。要教育引导干警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深刻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条文内容和精神实质。二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反家暴事业不断发展。深化反家暴审判,坚决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探索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审理好涉家庭暴力等家事案件。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以案说法、社区普法、法庭教育等手段,不断强化受害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指引和威慑功能,切实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三是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反家暴社会合力。法院、妇联、公安、各街道等多部门应协调配合,建立起预防、制止、救济一体化的制度体系,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协调联系包括区妇联在内的相关部门和团体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多元调解、跟踪回访、心理疏导等工作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发生。
双方一致认为,要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区法院、区妇联的职能作用,确保将反家庭暴力法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拓宽联动机制建设,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