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及市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我院于5月5日下午召开“执行工作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会”,全体院领导出席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院党组成员、调研员徐建岭主持会议。
会上,执行局局长、执行二庭庭长孙砀,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王斌,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武静就如何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先后进行了表态发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巍深入围绕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执行积案排查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执行三项专项活动,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明确了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步骤方法、工作要求、工作职责等重要事项。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强调,要充分认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执行难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能够解决执行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兑现,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要将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谋划执行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好各项执行工作要求。刘金洪指出,一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狠抓任务落实。全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依法落实执行案件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执行结案标准,继续加强积案清理。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升级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认真落实《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强化节点管控,促进执行规范化落细落实。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一步加大网拍力度。继续加大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力度,拓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传播范围。扎实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执行积案排查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反规避执行整治活动等专项活动。二是要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果。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注重对审判人员的引导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当事人财产的核实调查,确保调解案件能够顺利执行。主动与公安、检察部门协调沟通,研究解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面临的实际问题,着力构建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强化执行主体责任落实,让执行工作负责人、执行员、书记员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强化文明执行,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健全公安、工商、金融、房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包括“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案款清理执行落实组等七个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作用。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推进执行队伍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执行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的研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持细微处着眼、常态化严抓,培养和造就好作风、好队伍。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监督措施,增强执行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好技术、经费、设备各项保障,努力改善执行条件。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广泛共识,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