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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7 13:57:33 打印 字号: | |

 


 


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代表河北区人民法院报告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解决执行难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奏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嘹亮号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起,我院全力打响破解执行难攻坚战。一年多来,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五个坚持”总体思路,强力推进相关工作,现已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序推进


1.周密部署推动,确保任务落实。把解决执行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院级领导为成员,政治处、监察室、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听取执行态势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从全院层面研究推动破解执行难。领导小组下设案款清理、综合保障、信访接待等6个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具体事务的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院实际,精心制定《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任务目标、具体要求、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内容,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紧张有序、进展顺利。


2.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思想站位。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是上级法院下达的工作目标,更是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我院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大会,教育干警深刻认识破解执行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推进这项工作,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同时,教育干警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不是执行部门一家之事,需要全院各部门协调配合,以强化其“一盘棋”意识,在立案、审判中充分考虑案件处理的实际效果,做好财产保全、诉讼调解等工作,从源头上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3.主动争取支持,凝聚各方合力。面对造成执行难的多种纷扰,仅凭法院一己之力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局面。为此,在上级法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后,我们于第一时间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了相关精神,并坚持在工作中及时向区四大班子有关领导报告执行重大事项,努力争取全区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我区已基本形成,为我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另外,区委政法委还牵头建立了由25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二)健全执行措施,全力实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1.积极推进常态化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按照“应执尽执”要求,全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通过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执行期限、完善执行考核机制等举措,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性,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同时,罚款和司法拘留40余人,切实加大规避和抗拒执行的代价。建立健全悬赏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提供的线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有力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完善执行便民利民机制,设立执行接待窗口,将执行咨询、引导、接待等工作前移;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而又无法实现权益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彰显执法为民情怀。


2.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一方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动作”,深入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逐笔筛查、比对和查找相关当事人,共发放666笔498万元;大力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清理活动,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赔偿等案件,加大财产调查和执行强制力度,公正高效执结180件,执行到位722.69万元;有序推进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对长期未执结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督导,1468件能清结的已顺利执结。另一方面,根据需要高标准完成“特色动作”,依托我区已形成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于今年4月全力开展腾房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在区委、区政府大力协调下,在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区检察职能部门等现场监督下,区公安、交管、卫生等部门及属事街道积极配合我院工作,顺利执结涉民主剧场案件在内的13件“骨头”案,得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实行执行案件归口管理,将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财产刑等案件的执行工作统一归由执行局实施。加强执行行为规范,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涉案财物管理标准》《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办理流程规范》《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等文件,承担并完成《天津法院执行结案标准》编制工作,制定《执行财产查控规范》《保全及保全担保操作规范》等10个文件,明确执行过程中的应为、禁为行为和时限标准,把执行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执行工作督查,充分发挥执行专业委员会和院、局长职能作用,定期对案件财产保全、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关键环节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努力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


    4.强化信用惩戒措施。按照“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的要求,将1579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基本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并在每日新报、北方网等主流媒体以及本院公告屏、微信、微博等广泛公开,让其曝光在公众视野下无处遁形。同时,大力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积极借助财政、金融、工商等部门力量,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任职资格、高消费等30多个方面予以严格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通过以上措施,331名被执行人迫于信用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涉及297个案件,标的额达679万元。


(三)完善执行体制机制,不断激发执行工作内生动力


1.科学调整执行机构设置。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先行先试,自今年5月起,在全市法院范围率先整合执行局内设机构,将原有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科三个部门调整为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实施中心两个部门。前者下设综合指挥组、集约事务组和警务保障组,集中办理执行信息公布、执行案款发放、强制措施实施等方面工作;后者由5个执行法官团队组成,每个团队包含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集中行使执行案件实施权和裁判权。机构调整后,执行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得到较大程度解决,执行事项集约化办理能力大幅提高,执行员额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有力促进了执行质效的不断提升,这一做法得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批示肯定。


2.健全执行权力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将初次查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和保全案件交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执行;对于其他执行案件,采取以实施中心为主体,指挥中心为辅助的工作模式;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要求全部上报执行专业委员会研究。加强执行内部监督,执行指挥中心每日检查实施中心办案情况,并及时反馈问题,实现从事后管控向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方式转变。积极制定执行权力清单,明确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权限,将其分为执行启动、财产分配、执行和解等7个阶段,并针对不同阶段列明63个具体项,确保执行法官权责明晰;同时,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3.加强执行工作保障机制。为了保证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在执行岗位保留一定数量的法官员额,让执行局业务骨干能够安心工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加强人力物力配备,将执行局人数补充至42人,超过了中央关于执行人员达到全院编制总数15%的要求,并在公车改革背景下进一步扩充执行用车数量至6台。另外,我们还探索构建执行警务保障机制,组建专门的执行司法警察队伍,执行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官的指挥下依法履行警务保障职责,且日常考勤、考核由执行局负责,有效满足了执行工作的警力需求。


(四)狠抓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执行方式变革升级


     1.打造数字化执行指挥中心。按照天津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目标要求,建成远程视频指挥系统,装备高清大屏系统及多媒体信号控制处理系统、移动对讲系统、移动录音录像等终端设备。不仅可以实时记录执行法官现场执行情况,倒逼其规范执行行为,而且在重大执行行动中,执行现场能够与指挥中心实时连线,既便于本院主管领导同步指挥,又便于上级法院了解执行难点,及时调度资源,提高执行合力,使得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迅速的执行指挥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的各类办案辅助系统,实现了案件网上流转、数据自动生成、流程预警监控等功能,有力提升了执行案件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2.不断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借助上级法院开发的“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不断拓展网络查控的功能和范围,努力通过数字化手段解决被执行人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目前,查控系统已经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和公安、工商、住建、民政等部门实现系统对接,执行人员仅需简便的网上操作,便可即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消费记录等信息进行查询,对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查封和扣划。仅去年以来,我院共提交财产查询请求3304条,实际控制被执行人财产7223万元,涉及案件2910 件。


3.深入推进阳光执行。强化执行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及我院官网等载体,及时、准确向人民群众公布执行流程中的37个关键节点信息和各类执行法律文书,切实提升了司法透明度。截止目前,我院已公开执行信息3405条,执行文书1382份。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入驻淘宝网等司法拍卖平台,对符合拍卖条件的执行财产一律以网拍方式处置,实现了司法拍卖的全公开、全透明、零佣金。去年至今,我院实施网拍77笔,累计成交6857万元,成交率57.14%,溢价率35.31%,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促进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五)协同推进涉执基础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果


1.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设过硬队伍是关键。我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核心,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并在执行局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以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永葆忠诚为民本色。坚持把提升业务素养作为重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推进网络教学,积极与北京、广西等地法院交流研讨,努力为干警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条件。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关键环节,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从严治院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管理监督,确保执行队伍苦干实干、清正廉洁。


2.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主动介绍执行工作新进展;精心拍摄公益广告《致敬执行法官》,真实反映执行法官感人事迹,被最高法院“中国执行”、天津法院“津法之声”等公众号转载;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利用《天津新闻》《都市报道60分》栏目以及法制日报、今晚报等报道“执行故事”,并在《今日头条》视频直播执行活动情况,累计超过350万网民观看,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另外,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向社会讲清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不应纳入执行难范畴,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3.广泛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涉及执行工作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积极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并把邀请区检察院列席听取执行工作汇报作为常态化工作,有力推动了我院执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另外,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申诉信访案件随查制度,将申诉信访作为查找执行问题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展执行信访案件集中疏解工作,重点对区委、区人大、区检察院、区信访办及上级法院交办、督办的65件信访来访案件逐一制定工作预案,区别情况予以妥善解决,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我院执行工作不断加强,去年5月至今年7月,共新收执行案件4835件,执结4481件,结案标的额达7.6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07%、22.26%和62.01%;执行结案率92.43%、执行期限30.32天、执行案件终本率13.81%,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得到持续深入推进。


二、存在问题


破解执行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中央和市、区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目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保持和提升执行质效面临较大压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后诉讼案件的大幅上升,执行案件数量也以较快速度增长,加之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执行财产的查找和变现难度与日俱增,执行干警超负荷工作的情况愈加凸显,要在现有条件下保质保量完成好执行任务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是执行手段有待继续改进。当前,网络查控体系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完全覆盖所有财产形式,相当比例案件仍然只能依靠传统执行方式开展工作,耗时耗力且效果不够理想。同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情况未得到根本遏制,执行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是执行规范化建设应不断加强。虽然执行工作整体保持规范有序,但一些不规范的执行行为仍然个别存在。如有的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方式不当,社会效果不佳;有的适用终本程序前未穷尽调查手段;有的办案拖延致使当事人胜诉权利未及时实现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三、努力方向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我院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坚定信心、扎实苦干,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在人大、政协有力监督下,在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不断汇聚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加强工作统筹推进,进一步抓好技术、经费、设备等方面保障,并在细化任务和督促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取得更大实效。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对执行工作成绩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报道,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抓住关键,继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惩戒力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特别是加强对拒执犯罪的惩处,不断增强执行威慑力。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展网络查控的范围和功能,让被执行人财产无处藏匿。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在突出建章立制的同时,强化流程管控和执行公开等监督手段,深入解决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


三是注重革新,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实施中心衔接机制,优化权力配置,进一步构建既有利于监督制约,又有利于相互协作的执行模式。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申请提示,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建立健全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夯实根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举措体现在管党治党全过程和执法办案各环节,全面加强自身党的建设,坚持不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打造忠诚担当的执行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养,通过教育培训、评查评比、实务研究等形式,提升干警执行工作水平,为执行工作提供可靠人才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各项工作一直得到区委、区人大的高度重视。今天,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在更高起点上继续加强执行工作,确保用两年时间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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