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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02-08 11:49: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北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以及市高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并研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领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庭。

    会上,李卓领就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和市高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意义十分重大。要坚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院内相关部门要树立案件审判、综合协调、宣传维稳等各项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交流,扎实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于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确保快、准、狠地惩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

    四是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严禁司法内部工作人员违规过问案件、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等,切实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打赢打好这场攻坚战。

    五是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把“三同步”原则落实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不断提高重大敏感案件舆情引导应对水平。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战斗力的意识,将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作为扫黑除恶整体工作来谋划。通过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向有关机关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线索,增强全社会与黑恶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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