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河北区法院与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签订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合作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巍主持并发布,京东司法拍卖负责人吴可人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等10余家媒体参加。
签约仪式上,河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孙砀与吴可人在合作协议上分别签字。
签约仪式后,河北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董巍从互联网+仓储物流、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推介招商、互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辅助服务六个方面介绍了合作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此次与京东公司就网络司法拍卖服务事项进行合作,是从执行工作入手对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进行的首次探索,希望借助京东公司的用户资源、数据和研发能力以及物流优势等,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发展。
吴可人表示,此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借助河北区法院和京东公司自身优势,有效拓展司法拍卖新思路,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涉诉资产处置效率,打造互联网+司法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随后,河北区法院执行局副庭长赵杰回答了记者相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