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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河北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8-11-19 16:02:56 打印 字号: | |

     11月16日,河北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河北区法院召开,河北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秦陈出席并讲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明,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剑以及区人大、区法院、全区相关各局、街道办、各人民团体有关同志参加。

      会上,李卓领传达了全市《人民陪审员法》实施部署工作推动会议精神,刘月明宣读了《河北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司法、法院、公安三个部门先后作表态发言。

     秦陈就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等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从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各方面统筹推进,做好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各项工作。要做好选任工作统筹谋划,确保高标准完成首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陪审员法精神和市、区委有关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共同细化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衔接,形成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合力。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确保人民陪审员法的宗旨和精神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要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保障举措落实落地,保护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在全社会营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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