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一、财政拨款 | 7,135.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6,726.7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经营收入 |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9.1 | |
七、卫生健康支出 | 315.3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7,135.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7,431.1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一、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 | 295.5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95.5 | ||
其他结转和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7,431.1 | 支 出 总 计 | 7,431.1 |
注:各部门预算草案中未填列资金的收入、支出栏次不显示。 |
附件3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总计 | 财政拨款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经营 收入 | 其他 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小计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其他结转和结余 | ||||||||
7431.1 | 7135.6 | 295.5 | 295.5 | |||||||
附件4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总 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经营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其他 支出 |
合 计 | 7,431.1 | 6,411.5 | 1,019.6 | ||||
公共安全支出 | 6,726.7 | 5,707.1 | 1,019.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9.1 | 389.1 | |||||
卫生健康支出 | 315.3 | 315.3 | |||||
附件5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135.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6,726.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三、教育支出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9.1 | ||
七、卫生健康支出 | 315.3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7,135.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7,431.1 |
四、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95.5 | 二十一、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和结余 | 295.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和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7,431.1 | 支 出 总 计 | 7,431.1 |
附件6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 算 资 金 | 备 注 |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7,135.6 | 6,116.0 | 1,019.6 | |
公共安全支出 | 6,431.2 | 5,411.6 | 1,019.6 | |
法院 | 6,431.2 | 5,411.6 | 1,019.6 | |
行政运行 | 5,411.6 | 5,411.6 | ||
案件审判 | 1,001.3 | 1,001.3 | ||
其他法院支出 | 18.3 | 18.3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9.1 | 389.1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89.1 | 389.1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89.1 | 389.1 | ||
卫生健康支出 | 315.3 | 315.3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15.3 | 315.3 | ||
行政单位医疗 | 198.6 | 198.6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16.7 | 116.7 | ||
注: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填列,明细到类、款、项三级科目。 |
附件7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 算 资 金 | 备 注 | ||
合 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 计 | 6,116.0 | 5,235.3 | 880.7 | |
工资福利支出 | 5,168.9 | 5,168.9 | ||
基本工资 | 861.2 | 861.2 | ||
津贴补贴 | 1,501.7 | 1,501.7 | ||
奖金 | 71.8 | 71.8 | ||
伙食补助费 | ||||
绩效工资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89.1 | 389.1 | ||
职业年金缴费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94.6 | 194.6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16.7 | 116.7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6 | 13.6 | ||
住房公积金 | 1,524.5 | 1,524.5 | ||
医疗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95.7 | 495.7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66.4 | 66.4 | ||
离休费 | 26.8 | 26.8 | ||
退休费 | 33.2 | 33.2 | ||
退职费 | ||||
抚恤金 | ||||
生活补助 | 1.9 | 1.9 | ||
救济费 | ||||
医疗费补助 | 4.0 | 4.0 | ||
助学金 | ||||
奖励金 |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5 | 0.5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80.7 | 880.7 | ||
办公费 | 13.0 | 13.0 | ||
印刷费 | 6.0 | 6.0 | ||
咨询费 | ||||
手续费 | 0.1 | 0.1 | ||
水费 | 10.0 | 10.0 | ||
电费 | 68.0 | 68.0 | ||
邮电费 | 10.0 | 10.0 | ||
取暖费 | 43.0 | 43.0 | ||
物业管理费 | 300.0 | 300.0 | ||
差旅费 | 10.0 | 10.0 | ||
因公出境费 | 15.0 | 15.0 | ||
维修费 | 25.0 | 25.0 | ||
租赁费 | 33.0 | 33.0 |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0.3 | 0.3 | ||
公务接待费 | 0.3 | 0.3 | ||
专用材料费 | ||||
被装购置费 | ||||
专用燃料费 | ||||
劳务费 | 5.0 | 5.0 | ||
委托业务费 | ||||
工会经费 | 39.9 | 39.9 | ||
福利费 | 52.0 | 52.0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其他交通费用 | 230.0 | 230.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1 | 20.1 | ||
注:本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填列,明细到类、款两级科目。 |
附件8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 算 资 金 | 备 注 |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
××类(如:城乡社区支出) | ||||
××款(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项(如:城市建设支出) | ||||
…… | ||||
××类 | ||||
××款 | ||||
××项 | ||||
…… | ||||
注: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填列,明细到类、款、项三级科目。 |
附件10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00.3 | 15 | 85 | 40 | 45 | 0.3 |
备注:上述数据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
一、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二、公开时间
按照《预算法》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据此,我院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每年按规定时间统一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形式
我院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网址:tjhb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的审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我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永久保留。同时。按市财政局要求,相关内容也会通过市财政局“预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四、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外,对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内容进行全部公开,汇总预算,并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单独公开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同时,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将公开我院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详细解释。具体公开格式以每年市财政局下发的文件为准。
(二)“三公”经费预算。我院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加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具体公开格式以每年市财政局下发文件为准。
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时,相关说明和表格若无内容,列出空表并用文字加以说明。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公开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内容,一经公开要永久保留,不得修改或删除。
(二)加强审查,依法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部门预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以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在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内容公开。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四)严肃纪律,强化责任。预算公开是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金额、支出科目,参考预算公开格式据实编制说明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照天津市河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河北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北编字【2015】92号)的批复,我院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办理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行政庭、告申庭、法警大队。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7431.1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77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135.6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476.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7135.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95.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7431.1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772.3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6726.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及公用的基本支出以及案件审理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陪审员费用、聘任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信息化网络维护建设支出、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法庭维修改造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1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80.7万元,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6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电费7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43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境费15万元、维修费25万元、租赁费3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9.9万元、福利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费用2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8万元,主要项目是:更新警车项目4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300万元,科技法庭项目145万元,信息化维护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00.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维费预算增加。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数及费用增加。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部分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在办案项目经费及往来款中核算,2019年度无相关项目预算,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发生的费用均在基本支出中核算;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拟更新的车辆价格降低。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关于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市财政局:
按照有关要求,我单位将于2019年2月22日,通过门户网站(网址:tjhb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公开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现将公开内容报送你单位备案,并协助在“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
(联系人:刘雅静 联系电话:26243678)
附件: 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加盖公章)
2.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加盖公章)
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加盖公章)
4.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加盖公章)
5.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加盖公章)
6.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加盖公章)
7.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加盖公章)
8.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加盖公章)
9.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10.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加盖公章)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公章)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