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河北区法院干警走进校园、社区,以“民法典教你避开生活中的消费陷阱”为主题,给在校学生和社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法治课。
【送“典”进校园】
3月10日上午,河北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庞智慧走进天津市第七十八中学,针对中学生在消费领域易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
讲座中,庞智慧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培训班课程的霸王条款”“网络购物的常见问题”等真实的案例入手,告诉同学们与青少年消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也讲解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学校讲座
通过开展送“典”进校园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有效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在校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为他们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送“典”进社区】
3月10日上午,河北区法院研究室干警陈之光深入团结里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讲座。
社区讲座
陈之光从群众生活实际出发,针对如何避免网购中的陷阱、快递邮件丢失如何维权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结合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并向社区群众普及《民法典》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随后,法院干警向社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效果良好,群众纷纷表示获益良多。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下一步工作中,河北区法院干警将继续做好《民法典》宣讲员,把审判经验、实践心得和《民法典》具体条文相结合,让条文变得更生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