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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弱势群体撑起维权“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4-04-28 10:13:58 打印 字号: | |

人身安全保护令

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实现人格权请求的具体方式

能够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期后

当事人的安全该如何保证呢?

2024年4月16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首例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

本期案例承办法官:民三庭 杨静恬

案情介绍:

被申请人张某与申请人李某在结婚后经常因琐事争吵,张某多次对李某大打出手。2022年双方离婚,但被申请人张某变本加厉,多次骚扰、殴打申请人李某,到李某住处吵闹、纠缠,并进行言语威胁;在李某所在社区群聊中发布辱骂、败坏李某的言语;向李某本人及其亲属、朋友发短信、微信、打电话辱骂、威胁。2023年10月本院依申请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行为,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所及住所附近200米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生活、工作的活动,保护令有限期为6个月。

人身保护令存续期间,被申请人张某收敛了自己的家庭暴力行为,但仍存在通过短信骚扰申请人李某的事实,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故李某向法院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判决:

鉴于被申请人仍存在骚扰申请人的事实,本院对原有的人身保护令予以延长,裁定延长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行为;延长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所及住所附近200米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生活、工作的活动,延长期限为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均对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弱势群体撑起的“法律保护伞”,是为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敢于向违法行为说“不”的麦克风。

本案是针对离异人员发出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案例。对家暴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的态度。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延长人身保护令的做法不仅有力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还彰显了以新时代司法理念对妇女人身权益的全面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司法案例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真正起到了为妇女维权、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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