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杨某是某小区1号楼701的住户,李某是其楼上801的房主,李某从2018年开始,一直将房屋托管给某房屋托管公司对外出租。
一日,小区物业通知杨某,楼上李某家中暖气管爆裂跑水严重,杨某赶紧回家查看,发现暖气水已大量渗透到家中,房顶多处渗透开裂,屋中鞋柜等多件家具浸泡变形。在修复房屋期间,杨某一家在外租房居住,要求李某与房屋托管公司赔偿修复费用与租房费用。
李某认为,其已经将房屋出租给房屋托管公司,涉案事宜应由房屋托管公司承担。房屋托管公司辩称,其在接到租客报修后修理管道,由于管道压力过大导致供暖入室水阀阀芯爆裂,且第一时间联系供暖公司抢修,认为杨某索要赔偿费用过高,不予认可。
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杨某遂将李某和房屋托管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房屋托管公司作为801号房屋的管理人及使用人,理应妥善管理房屋、及时检查房屋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因其对屋内暖气跑水造成原告房屋受损的情形存在过错,房屋托管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又因双方均要求本院对原告房屋受损金额酌情确定,故本院为一次性解决当事人民事纠纷,根据在案证据并结合原告房屋受损情况,酌情确定房屋托管公司应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0000元,原告在外租房居住期间的费用12000元。